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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

    信息发布者:fkwork168
    2017-02-28 13:30:09   转载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胡程利通讯员张佳佳韩文慧)记者日前从市卫计委获悉,今年起,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将有较大幅度提高,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至每人每月670元、死亡家庭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符合标准的家庭可到辖区街道办事处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下发的通知精神,以及我市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的,旨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逐步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具体为,从2017年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二级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三级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在中央、省财政补助基础上,非省直管县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提高部分资金,省直管县由县级财政负担全部提高部分资金。每年9月底前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发放到位。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申请工作一般从每年3月份开始,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持相关证件到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并录入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标准将相应扶助金发放至银行卡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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